2025-04-30
(2006 年1 月1 日实施生效。2009 年9 月1 日第一次修订案实施生效。2014 年12 月15 日第二次修订案实施生效。2016 年9 月20 日第三次修订案实施生效。) 一、总则 (一)为加强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,推动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国家财政部制定的《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》、《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》及《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》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 (二)本办法所指的会计软件,是指由省主管部门同意使用符合《高等学校会计制度》、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、《会计基...